根據世界綠色建築委員會(World Green Building Council)對於「綠建築」的定義,乃是指在設計、建造或營運中減少或可消除對氣候和自然環境之負面影響並產生正面影響的建築物。綠建築可保留自然資源,並改善了生活品質,其包含了許多功能,例如:(1) 有效利用能源,水和其他資源,或使用可再生能源、(2) 減少污染和減少廢物的設施,並能夠重複利用和再循環、(3) 室內環境空氣質量良好、(4) 使用無毒、可持續發展的材料、(5) 在設計、施工和營運中考量對環境衝擊、居住者生活品質等等因素、(6) 具可適應環境變化的設計等。
此外「綠建築」在各國有不同的名稱,定義及內涵也略有差異。例如綠建築在歐洲國家稱為「生態建築」(Ecological Building)或「永續建築」(Sustainable Building),主要強調生態平衡、保育、物種多樣化、資源回收再利用、再生能源及節能等永續發展課題。而在日本,其綠建築最早之發展稱環境共生住宅(Environmental Symbiotic Housing),其內涵包括「地球環境的保全」、「周邊環境的親和」、及「健康快適的居住環境」等三個層次。在加拿大、美國等國,即稱綠建築(Green Building),主要講求能源效率的提升與節能、資源與材料妥善利用、室內環境品質及符合環境容受力等。由此可知,雖然「綠建築」的內涵,具有隨著各國能源、資源及環境條件不同而調整的特性,但整體而言,各國對建築開發行為的訴求,也都具有減少環境負荷,達到與環境共生共榮共利的共識。因此,由上述綠建築的涵義得知,綠建築設計概念,即在強調由地球環保的角度出發,以全面化、系統化的環保設計作為訴求的永續建築設計理念,從積極面觀點,「綠建築」可定義為:「以人類的健康舒適為基礎,追求與地球環境共生共榮,及人類生活環境永續發展的建築設計」,因此綠建築往往依據各國氣候條件、獨特的文化和傳統、不同建築類型和屋齡、或當地政經社會民情等,而有所調整,而非一體適用的。
搜集國際關於綠建材之相驗環保驗證規範,區分為:(1) 地板、(2) 牆壁/結構、(3) 天花板/屋頂、(4) 填縫劑/黏著劑、(5) 塗料、(6) 門窗及配件、(7)管線、(8)機電設備、(9)其他(絕緣材料、壁紙、地板加熱系統等)等,研析綜整如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