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材料又可稱為環保材料,在現今定義上說法廣泛,簡單來說,就是對「環境友善」之材料,是指在經濟活動下,同時顧及防治環境污染、友善生態環境、維護自然資源為目標而進行的資源利用、產品開發。
綠色材料在1988年第一屆國際材料會議上首次被提出來的,並被定義為下個世紀人類要實現的目標之一。此處綠色材料是指在原料採取,產品製造使用和再迴圈利用以及廢物處理等環節中與生態環境和諧共存並有利於人類健康的材,它們要具備淨化吸收功能和促進健康的功能。
在1992年國際學術界給綠色材料定義為﹕在原料採取、產品製造、應用過程和使用以後的再生循環利用等環節中對地球環境負荷最小和對人類身體健康無害的材料稱為綠色材料。
在本站的綠色驗證定義的綠色材料中,綠色材料可為對環境低或無「負面」影響之產品、使用「正面」影響環境之材料製造之產品或是透過完整的管理系統達到對對環境的友善,其綠色材料驗證的類型如下:
1.使用天然、有機、未經污染之材料製成之產品。
2.經製程技術來控制有害物質的累積或釋放,對人類健康不構成危險的產品及以科學技術和檢測無法檢驗出毒害物質之產品。
3.透過導入系統性的管理以達到材料及產品對環境的健康性及永續性以友善環境,如:永續材料管理系統、回收物料管理系統、有機材料管理系統...等。
綠色材料驗證類型以以上三種類型為出發點,進一步區分其類別。